过去,人们给不少球星起过响亮的别名,比如叫飞人乔丹的那个,称大梦奥拉朱旺的,喊邮差马龙的,称甲虫哈达威的,称魔术师的,称滑翔机的,称手套的,称白巧克力的,称雨人的,称J博士的,等等。
现在呢?小学生库里,神龟威少爷,表妹考辛斯……
似乎美国的别名变得稀少了,而中国的百姓称呼却增多了,这些称呼正愈发带有东方色彩。
原因不止一个。
首要因素在于,某个时代的街头风格代表人物已经离世,那个给人们取外号的鼎盛时期也随之结束了。
篮球联赛里头起外号,大约是六十年代起开始时兴。五十年代那些前辈,比如阿里津、约翰斯顿、米肯、佩蒂,都没什么外号——外号这玩意儿,挺有黑人风格,很接地气的。
1960至1970年间,非裔文化、都市亚文化、反文化风潮兴起。各类帮派势力随之蔓延。张伯伦拥有众多别名,诸如北极星、挖掘机等。奥斯卡的昵称是O,这个称呼相对简单。
1970年代,J博士、手枪、冰人这些外号,在当时相当流行,充满街头气息。那个时期,ABA联盟比NBA更具活力和街头感,联盟中涌现了更多这样的绰号。
1980年代至1990年代延续了这一趋势,不过1990年代末,绰号的使用变得稀疏了。那个时期,1970年代那种带有江湖气的街头文化逐渐式微了。诸如阿尔斯通“skip to my lou”之类的街头绰号,在NBA赛场上的出现频率降低了。
所以NBA绰号的巅峰期是1975-2000。之后就少了。
黑曼巴这个称号,是科比为自己取的,并非由他人所呼。
接下来,要感谢鲨鱼:真理这个称号是鲨鱼授予皮尔斯的,闪电侠这个称号是鲨鱼授予韦德的,大基本功这个称号是鲨鱼授予邓肯的。
第二个缘由在于,早先进行翻译工作时,通常都是逐字逐句地转换;随着部分内容出现文化层面的不同,便不再进行翻译处理。
科比晚年给自己一个绰号vino,醇酒。国内不翻译。
库里外号叫Baby-Faced,也被称作Chef Curry,有人叫他娃脸终结者,或者库里(咖喱)烹饪大师,在国内这些称呼不进行翻译。
哈登的绰号是The Beard,就是胡子。
杜兰特的绰号杜狼蛛,或者Slim ,国内不翻译。
莱纳德的绰号The Claw,长爪。国内不翻译。
保罗-乔治的昵称PG13,含有不适合十三岁以下人群的意思,在中国境内不作翻译使用。
看,其实他们都有绰号,只是国内不翻译了而已。
不像早年,飞人乔丹,手套佩顿,大梦奥拉朱旺,一一照翻。
威尔金斯这个人,用当今的说法,其实应该称作“最佳表演奖得主”24直播网,当时却依然生硬地翻译成“电影界杰出人物”,必须重新翻译过来。
第三个缘由在于,先前存在诸多固有说法,其中不乏我们耳熟能详的,这些其实都是咱们中国人原创的。
我清楚记得,关于阿里纳斯被称为大将军的戏称,最初是由俞若愚老师,也就是虎扑昔日的兰斯鱼,率先提出的。
中文论坛上称呼威斯布鲁克为威少爷或威少,是我率先这么做的,2009年之前,几乎没人这么喊过他。
沃克被称作胖头陀,韦德被称为典韦,也就是D Wade,小霸王是斯塔德迈尔,张两万,大猩猩是尤因,这些称呼都属于国内流行说法。
别觉得过分。实际上有许多我们以为是老绰号的,都是国内梗。
伯德的别名是Larry,被称为“传奇人物”。所谓大鸟,是中国人创造的戏称。马布里的别名是“科尼岛最佳”,独狼这个别名也是中文的戏谑说法。
早年大家还叫勒布朗叫雷霸龙或者老北京呢。
习惯就好。
我觉得,就这样也不坏。有些绰号其实强翻过来,也没意思。
譬如雄鹿队的那个球员,人们常称他为字母哥,他本来的英文名外号是Greek Freak,意为希腊怪物,但有趣的是其中有个谐音,希腊怪物的中文翻译,就远不如英文名那么有味道。
达米安-利拉德外号是Dame,这个称呼让人联想到贵妇人的含义,也能联想到国际象棋中的后。法语里圣母院称为Notre-dame,但将这个名称倒过来使用,似乎并没有太多意义。
约基奇Jokic有个外号,Joker,小丑。这个外号源自《蝙蝠侠》,但若对这部作品不熟悉,可能无法领会其中的含义。
莱纳德在2014年总决赛中战胜热火队,因此获得了一个称号,名为弑君者——这个称号的由来,需要结合勒布朗的王者之名,以及阅读过《冰与火之歌》才能完全明白。
所以如果有文化差异,不翻也罢,知道是谁就行了。
绰号甚至NBA的名字,本来就为了接地气嘛。
文森特-拉马尔-小卡特,为何在篮球联赛中被称为“文斯-卡特”?这是为了让大家更容易记住他。
塞尔吉巴鲁-拉姆-萨勇加-鲁姆-瓦拉哈斯-尤纳斯-雨果-伊巴卡,在篮球联赛里大家只称呼伊巴卡,外号是“刚果航空”,这样称呼是为了让球迷更容易记住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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